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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获评“清洁生产企业”将获市财政10-30万奖励
更新时间: 2010-4-15   来源:常平广播电视站   点击数: 403

    成功申报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企业,市财政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4月7日-9日,由市科技局,环保局及有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分赴各镇街,对全市12家申报市级清洁生产企业进行考核验收。7日,验收组来到常平镇,对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收。当天,专家组一行在镇经贸办等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来到珠江啤酒厂,通过举行座谈会方式,现场了解了该企业在清洁环保等方面的汇报。
    据悉,东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一直以来非常注重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协调发展,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至2009年底,东莞珠啤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方面投入达1900万元。该企业还积极推进水循环回用,使用环保节能灯,严把重油采购质量关等,2008年节电16万度,2009年节水达29万吨,节约重油费用94.98万元,综合能耗共节约了162万元。据悉,该企业确定了2010年及今后的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和目标是:2010年吨酒耗水4.8吨,吨酒耗电43度,吨酒耗油14公斤,综合能耗下降7%。
    会后,验收小组还到东莞珠啤生产车间,了解了啤酒生产过程和产品情况,并现场查看了企业的灌装车间及“三废”处理情况。随后的总结会上,验收小组针对调查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悉,去年10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鼓励企业申报“清洁生产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的企业分为“市级”,“省级”两级,审核通过验收后,省,市节能资金将对省,市清洁生产企业进行奖励,用于补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经费。对通过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省经贸委组织的审查,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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